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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赖锋发表时间:2020-07-18

7月17日,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党委书记范小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班子成员,党群部门负责同志参学。

会上,党委书记范小林传达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党委副书记、校长卢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副书记胡龙华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彭绪铭领学《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有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党委宣传部、保卫处负责同志结合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范小林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关系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必须切实抓紧抓好。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紧紧盯住教材选用、课堂教学、舆论阵地、学生社团、宗教活动、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师生自媒体等工作重点,切实做到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干部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要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范小林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什么是请示报告、谁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条例》的出台,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遵守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学校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范小林强调,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要求,既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又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学习中思考,在工作中运用,统筹做好学校当前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标对表找差距,对照年初确立的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认真查缺补漏,明确时间节点,列出任务清单,排出路线图,落实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收官之年”圆满收官。同时要立足学校发展实际,瞄准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找准有效措施和发力点,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和编制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