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江西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西省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被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国家工业(家具)设计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拥有特色园艺植物病虫害防控、竹纤维复合材料、合成药物化学、客家研究、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6个。
学校现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构建了红色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特色园艺全产业链、教育美学、智能制造与材料科学、数字人文·艺术融合创新等交叉学科群。化学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园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入选省“十四五”双一流潜力学科。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1.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19个专业学位。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见赣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拟招生计划为1042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988人,非全日制54人;学术学位研究生305人,专业学位研究生737人。
3.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2025年11月8日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发我校研究生招生指定邮箱(yjsy@gnnu.edu.cn)。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现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初试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一区复试及调剂分数基本要求和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报考情况自主划定。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2.复试前,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我校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或面试、综合面试。复试录取详细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六、录取
1.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江西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录取登记表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1日,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及办理流程详见《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七、学习方式
研究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会计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旅游管理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5年。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核准,我校2026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0451)研究生0.8万元/人·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万元/人·年。
十、奖助办法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南海奋进”奖学金等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各类奖学金奖励办法及标准根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退役士兵资助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至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在入学前须转至学校。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十二、住宿安排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蓉江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暑期教学期间可安排在蓉江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为100元/月。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是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位,其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计划列入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招生、学籍、学位管理等相关工作由我校负责。具体培养、学生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联合培养协议具体协商确定。
2.我校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出售参考书。
4.学校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18
电话:0797-8393666
联系人:黄老师、朱老师
邮政编码:341000
邮箱:yjsy@gnnu.edu.cn
网址:https://yjs.gnnu.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 赣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逸夫楼(北)103室(11教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