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体育学院
类型:见义勇为
谌浩,男,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4级体育硕士研究生班学生,国家二级篮球运动员。
曾红,女,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4级体育硕士研究生班学生,赣南师范大学武术队队员。
邹烨,男,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2402班学生。
果断行动,有序指挥
2025年5月24日晚上9点30分左右,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谌浩、曾红、邹烨三名同学骑车从赣州市武陵大桥经过,看见一名女子站在护栏外侧情绪不正常,他们没有丝毫犹豫,迅速将车停下,小心翼翼地向该名女子靠近。他们观察到该女子情绪非常不稳定,随时都有跳江的可能。就在女子跳江的瞬间,面对离桥面几十米高的江水,他们来不及思考,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不顾危险地拼命拉住了她,强大的惯性让他们差点失去平衡。成功拉住女子后,他们大声呼喊,寻求周围人的帮助。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他们迅速反应,引导现场可能的救援力量,让大家有序协作。当时被救女子情绪非常激动,一直在试图挣开控制和并大喊大叫,她的挣扎让他们的手抓得更加用力,生怕一松手就会让女子再次陷入危险。
英勇救援,暖心疏导
为了防止该名女子受伤,谌浩做出了一个大胆而危险的决定。他将上半身翻过围栏,从围栏外面拎住该名女子的胯部后侧裤边,凭借着自己的力量将她从围栏外拎回围栏内的安全区域。这个动作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力量,围栏外空间狭小,稍有不慎就可能也坠入江中,但谌浩来不及考虑自己的安危,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女子救回来。将女子救回安全区域后,他们没有放松警惕,谌浩、邹烨一直拦在该女子前面的护栏边,形成人墙,防止她再次靠近护栏,同时曾红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慰。该女子的情绪波动较大,还有想跳江的冲动,并且一直念着“我要去死”“都不要救我”的话。曾红蹲下身子,保持与她平视的同时轻拍她的后背帮其擦拭眼泪,耐心安抚她的情绪,并告诉她:“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大家都很关心你,你也要好好爱自己”,最后帮她将鞋子穿上。让她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逐渐平复情绪。在救援过程中,谌浩的手臂被护栏划伤出血,但他并没有在意自己的伤势,依然专注于安抚女子的情绪,直到警察到来。这些伤是他们英勇行为的见证,彰显了他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
协助民警,守护生命
民警到达现场后,该名女子情绪依然很激动,谌浩、曾红与邹烨同学协助警察对该名女子进行安慰,向警方详细提供了自己所看到的情况及信息,为警方处理此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由于该名女子是骑电动车前去跳江,在警察将该名女子带离之后,谌浩与曾红同学还主动协助警察将该女子的电动车运回,展现了他们高度的责任感和乐于助人的精神。
三人合力在赣州武陵大桥救下轻生女子的行为,是一次充满勇气和爱心的义举。他们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成功挽救了一个生命,展现了当代青年的责任担当。